学生工作通知

  1. 关于 2019-2020 学年度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 贷款相关事项的通知

  2. 发布时间:2019/06/06   浏览:

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全体学生:
        为进一步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困难问题,缓解家庭经济压力,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根据《关于印发〈2019 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教助中心〔2019〕24 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19〕20 号)》文件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做出相关事项的通知。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涉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望各二级学院、辅导员高度重视,积极向学生传达相关政策通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校生首贷
        在校生首次申请贷款需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录入预申请系统方可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等类型的学生持相关政府、民政部门颁发的证件证明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录入预申请系统;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等类型学生,经过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后,持广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首贷学生情况说明(加盖高校认定部门公章)前往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录入预申请系统。
        第二步:预申请通过后,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注册。注册后进入系统填写“贷款申请”相关信息。填写完毕后提交并打印出 2019-2020 学年度《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首贷)》,携带相关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前往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在校生首次贷款所需材料:
        1.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
        2. 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
        3. 户口簿原件(如果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本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4. 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2 份
        5. 其他材料,请咨询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在校生续贷
      (一)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续贷申请
        2019-2020 学年度需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于 2019年 7 月 5 日前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必须每年至少 2 次登录系统更新有关信息,才可成功提交续贷申请),并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填写内容应客观真实、积极向上。字数 100-200 字,且不能抄袭。填写完成后提交续贷申请。相关操作说明详见附件 1、2。
      (二)学校审核续贷声明
       1.续贷学生填写续贷声明提交后,学校登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审核续贷声明内容,对内容不真实或不符合要求的续贷声明,学校将退回学生重新填写后再次审核。
       2.2019-2020 学年度需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在2019 年 7 月 5 日前完成续贷声明填写工作,如续贷学生未按要求提交续贷申请导致续贷申请失败者,责任自负。
     (三)打印贷款申请表
      学生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导出 2019-2020 学年度《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续贷)》并打印出来,携带其他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办理。
     (四)办理续贷所需材料
       1.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贷款学生的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

       4.其他材料,请咨询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2 教121)。联系人:潘冬玲 联系电话:0776-2630630

       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
       2019 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攻略(指南):https://s.eqxiu.cn/s/lUbRJ3s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