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管理制度

  1. 培训项目讲师管理办法

  2. 发布时间:2019/08/11   浏览:


一、目的

      通过有效的控制和管理讲师,选拔、培养学院校内讲师,从而增强学院的培训实力,降低培训成本,达到预期的效益。

二、范围

      聘用签约的外聘讲师,以及学院校内讲师。

三、职责

(一)培训部负责人负责外聘讲师的选择、聘用;负责学院校内讲师的选拔、培养和管理考核。

(二)各单位部门负责优秀讲师的推荐,参与校内讲师的评估。

(三)程序和要求

    1.外聘讲师的选择、评价及聘用

    ①外部讲师的选择:培训部负责不间断地对外聘讲师的信息进行收集,形成讲师资源库。信息来源的渠道包括:网络、合作机构、学校、其他咨询培训公司、公司其他部门介绍及外出培训等。

    ②培训部负责人根据培训发展目标及课程的要求,针对性地选择讲师,并安排其到学院试讲或到其他场所试听其课程。试听后填写《讲师考评表》。对其培训进行记录和评估。

    ③评估良好的讲师,培训部与其签订《讲师协议》,正式聘用其为外聘讲师。

    ④培训部对被聘用的讲师的每次培训形成《外聘讲师培训记录》,并于每年年终对聘用讲师进行综合评估,在讲课中如有三次被学员投诉,则取消聘用。

    ⑤被聘用的讲师,必须遵守讲师协议的规定,如有违反,给学院造成不良影响的,则取消其协议,不再聘用。

     2.校内讲师的选拔、培养、管理和考核

    ①培训部根据培训计划和培训课程,校内公开招募讲师,学院员工可自愿申请或由各部门推荐。

    ②对于公开招募,培训部经过面谈,基本符合要求的人员则安排试讲。由评审组对其进行评估。评审组的成员由学院的分管领导、部门的负责人、专业人员组成。对于试讲形成《讲师考评表》,作为评级依据。

    ③校内讲师分为:实习讲师、讲师和高级讲师三级。评估合格者成为实习讲师。实习讲师要经过30个课时的经历,经评审组评估后方可成为讲师。讲师必须经过120个课时,且通过高级讲师的考评后可成为高级讲师。

    ④课酬按等级:实习讲师30元/课时、讲师40元/课时、高级讲师50元/课时。

    ⑤校内讲师授课如果遭到学员的投诉,影响到学院利益的,则不能获得讲课费用。

    ⑥校内讲师有义务对培训课程进行开发,如讲师自行开发的新课程项目上得到推广,并取得良好效益者,报经学院领导批准,则给予课程开发奖励,但每个课程只奖励一次。

    ⑦培训部每年年终根据《校内讲师培训记录》对校内讲师给予评价,表现优秀的给予奖励以示鼓励。如有三次以上的投诉,则降级处理。

    ⑧校内讲师一经任命,必须要遵守讲师管理制度,并对培训课程及内容负有保密的责任,未经培训部同意,不能私自在外授课。如有违反,取消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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