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1. 广西招生考试院提醒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 要仔细辨别真伪

  2. 发布时间:2017/07/22   浏览:

       我区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预计将于8月17日全面结束。随着本科提前批、专项计划批、自主招生批、本科一批及本科一批预科录取的结束,已完成招生录取工作的高校将陆续开始向被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广西招生考试院提醒考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要仔细辨别真伪。

       考生在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首先应先对照已公布的录取日程表查验本人被录取的批次是否已录取结束,并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已公布的3个正规渠道(拨打声讯热线、发送短信、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再次查询自己的录取信息,认真核对通知书上有关录取学校名称、专业和层次等信息是否与录取信息一致。考生也可登录报考学校网站查询学校新生录取名单。

       其次,考生可通过《2017年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查验录取通知书的寄出方是否为经教育部公布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当年在广西招生的高校。另,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新生入学后,高等学校将对其进行录取、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学校完成学籍注册后,学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核实本人身份信息和学籍注册信息。

       最后,教育部明确规定,录取通知书须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不得采用平信或代领方式)寄送,使用的是录取通知书专用信封,寄送地址为考生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并且,接收此类邮件需要现场出示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

        广西招生考试院在此提醒,不同的招生类别,其入学条件不一样;不同学习形式的高等教育,所获毕业文凭的社会认同也不一样。国家和自治区不允许高校混淆学历与非学历教育、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习形式,严禁其通过虚假宣传来吸引或欺骗考生入学。目前进行的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考生若收到其他高等教育形式的录取通知书应当提高警惕,辨别发出机构获取考生信息的渠道和发放通知书的行为是否涉嫌违规。

       监督、咨询电话:0771-5337942、5337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