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手册

  1. 广西培贤国际职业学院教学纪律督查制度

  2. 发布时间:2019/08/08   浏览:

教学纪律是学院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学风和教风的状况,优良的教学秩序是有效实施教学的有力保证。为严肃教学纪律,营造良好的教学氛围,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系、部两级教学纪律督察机构。

(一)校级组织机构

组 长:主管教学副院长

副组长:教务处处长

成 员:教务处其他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

(二)系、部组织机构

组 长:系、部主要领导1名

副助长:分管教学和学工的领导

成 员:系、部其他领导和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

二、督察内容

1.师生按时上下课情况;

2.课堂考勤情况;

3.教师无故调、停课及缺勤情况;

4.课堂教学纪律情况。

三、督察方式

1.值日制:各系、部在工作日内要安排督察组成员值日,排定值日表并向师生公布。

2.巡查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不定时巡查。

四、督察时间

1.值日人员必须在上、下午第一节课前到岗履行职责,登记师生上课迟到情况。

2.在上课时间内进行不定时巡查。

五、违纪处理

1.学生违纪情况及时报至各系、部,由系、部机构进行批评教育,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学院职能部门。

2.教师违纪情况由各系、部及时统计,每月月底前分别报至人事处、教务处备案,作为其本人教学质量考核、师德考核及年度绩效考核的参考依据。

六、附则

1.教学纪律督察员履行工作职责时挂牌上岗。

2.教学纪律督察制度从下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