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手册
广西培贤国际职业学院导师制工作指引
- 发布时间:2019/08/10 浏览:
我院导师制的实行,需要教务长、专业负责人和导师明确自身职责并各司其职,其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教务处的工作职责
(一)负责调配导师,每个学期检查导师的分配情况;新生入学的第1个月内,要为学生分配导师;在一位导师离开一个月内,要为该导师所带的学生重新分配导师;
(二)每学期组织各二级学院给专业负责人和导师进行2至3次培训,使他们清楚我院的学分制、导师制、毕业条件和宽进严出的理念,并了解在导师制中的工作职责;
(三)不定期检查专业负责人和导师的工作。
二、专业负责人的工作职责
(一)负责分配好本专业的导师和学生;
(二)检查导师的各项工作;
(三)培训导师对应专业的课程设置。
三、导师的工作职责
(一)每个学期和所带学生面谈至少三次以上,分别是期初、期中和期末,具体的谈话时间和内容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导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学生进行集体指导、小组指导或个别指导,面谈结束后应按要求填写《广西培贤国际职业学院导师与学生谈话记录表》;
(二)新生入学开学初,要和学生说明学院的学分制、毕业条件和所学专业的课程设置;
(三)在选课之前,对学生进行选课的指导;
(四)在成绩公布的后两个星期内,提醒学生注意以下事项:
挂科情况 |
提醒内容 |
备注 |
挂科数量< 2门 |
建议下学期选课学分为24—25个学分,最多不超过30个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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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科数量≥ 2门 |
下学期选课学分为20--22个学分,不能超过22个学分 |
导师要写信或者发短信将学生的具体情况告知家长 |
已参加选课且学分超过22个的要退课,直至学分为20--22个为止 |
若学生坚持不退课,则要求学生写不退课说明,并告知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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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不得在学生组织中担任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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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行导师制的四点原则
(一)除特殊情况外,学生不应更换导师;
(二)导师所带学生的数量差别最好在50%以内;
(三)导师优先带本专业的学生,如需跨专业调配时所带学生应为同一个专业;
(四)每一个学生没有导师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附件:1.《关于学分制、毕业条件及宽进严出理念的说明》
2.《导师的分配步骤》
3.《广西培贤国际职业学院导师与学生谈话记录表》
4.《不退课说明书》
5.《选课学分超过30个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