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手册

  1. 广西培贤国际职业学院导师制工作指引

  2. 发布时间:2019/08/10   浏览:

我院导师制的实行,需要教务长、专业负责人和导师明确自身职责并各司其职,其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教务处的工作职责

(一)负责调配导师,每个学期检查导师的分配情况;新生入学的第1个月内,要为学生分配导师;在一位导师离开一个月内,要为该导师所带的学生重新分配导师;

(二)每学期组织各二级学院给专业负责人和导师进行2至3次培训,使他们清楚我院的学分制、导师制、毕业条件和宽进严出的理念,并了解在导师制中的工作职责;

(三)不定期检查专业负责人和导师的工作。

二、专业负责人的工作职责

(一)负责分配好本专业的导师和学生;

(二)检查导师的各项工作;

(三)培训导师对应专业的课程设置。

三、导师的工作职责

(一)每个学期和所带学生面谈至少三次以上,分别是期初、期中和期末,具体的谈话时间和内容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导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学生进行集体指导、小组指导或个别指导,面谈结束后应按要求填写《广西培贤国际职业学院导师与学生谈话记录表》;

(二)新生入学开学初,要和学生说明学院的学分制、毕业条件和所学专业的课程设置;

(三)在选课之前,对学生进行选课的指导;

(四)在成绩公布的后两个星期内,提醒学生注意以下事项:

挂科情况

提醒内容

备注

挂科数量< 2门

 

建议下学期选课学分为24—25个学分,最多不超过30个学分

若学生上学期的期末成绩平均分达85分以上且没有科目挂科,学生可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新学期选课学分超过30个

挂科数量≥ 2门

下学期选课学分为20--22个学分,不能超过22个学分

导师要写信或者发短信将学生的具体情况告知家长

已参加选课且学分超过22个的要退课,直至学分为20--22个为止

若学生坚持不退课,则要求学生写不退课说明,并告知家长

学生不得在学生组织中担任干部

 


四、实行导师制的四点原则

(一)除特殊情况外,学生不应更换导师;

(二)导师所带学生的数量差别最好在50%以内;

(三)导师优先带本专业的学生,如需跨专业调配时所带学生应为同一个专业;

(四)每一个学生没有导师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附件:1.《关于学分制、毕业条件及宽进严出理念的说明》

2.《导师的分配步骤》

3.《广西培贤国际职业学院导师与学生谈话记录表》

4.《不退课说明书》

5.《选课学分超过30个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