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1. 常见教学事故

  2. 发布时间:2018/12/25   浏览:

 

教学事故有一般教学事故和严重教学事故之分。以下为常见的教学事故现象,请各位老师查阅并规避这些常见教学事故,提高教学质量。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一般教学事故

1、教师擅离课堂或上课迟到5分钟以内。监考迟到5分钟以内(以规定到达时间为准)

2、下课未按照要求关闭教室电器设备,造成学校资源浪费或安全隐患行为。

3、教师在授课过程中有明显不备课现象。

4、教师在上课时,手机发出声音讯号或利用上课时间打电话。

5、未按授课计划规定的次数布置作业、批改作业未达到规定的数量,批改后的作业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返还给学生。

6、由于监考教师失误,造成考试收回试卷数与参加考试人数不相符。

7、试卷格式、版面不规范或不清楚,或试卷内容有差错,或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试卷。

8、考试评分后不按要求提供参加考试学生试卷。

9、考试后教师不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成绩。

10、批改试卷或总分不认真,出现差错。

11、其它违反正常教学秩序,对教学造成一般不良影响的行为。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严重教学事故

1、未经教务处批准,教师不按教学计划要求组织教学或随意删减课程教学内容1/5以上。

2、教师未经教务处批准,随意调课或随意请人代课或代他人上。未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擅自停课、旷课;或迟到、或提前下课10分钟以上。

3、没有及时出考试试卷,或试卷分装场次登记有差错,影响正常考试。

4、监考迟到5分钟及以上(以开考时间为准),或监考时擅离岗位,或失职,造成考场秩序混乱;或监考中不负责任,对学生答题进行暗示、提示;或对学生违纪现象瞒报、放纵学生舞弊或不填写上交考场记录。

5、试卷在印刷、传送、保管过程中泄密;或参与制卷的人员泄漏考试内容或伪造成绩。

6、考试命题内容和份量不符合教学大纲基本要求,出现开考后60分钟内有1/2以上的学生交卷或因命题原因导致学生成绩严重失常;或试题有严重错误,影响考试正常进行。

7、未按评分标准评定成绩,或成绩报出后又随意更改成绩;或丢失考试成绩。

8、不按要求将试卷管理归档,或造成试卷丢失。

9、学生在实习、实验过程中因教师的错误指导或擅离职守,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学生伤亡事故。

11、其它违反正常教学秩序,对教学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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