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通知

  1. 关于开展 2018-2019 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 发布时间:2019/10/10   浏览:

关于开展 2018-2019 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育厅、财政厅下发的《关于做好有关奖助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等工作的通知》(桂  教资助[2019]33号)的文件精神,我院将开展 2018-2019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资助对象及奖励资助标准

2018-2019 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对象为我院 2017级、2018级全日制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 5000 元;

二、申请条件

(一)各类奖助学金的必备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积极参加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除符合条件(一)外,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2018-2019学年度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20%。同等条件下,在校期间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者优先;

2.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三、申请和评审程序

1. 学生个人申请:学生根据相关奖助学金的评选条件填写相应的 申请表,向班级递交申请。

2. 班级评议:辅导员组织本班学生集中进行民主评议,根据评议 情况提出推荐名单。

3. 分院初审:分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小组在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条件和名额分配初步审核确定本院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助学金名单,在分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工处。

4. 学工处审核:学工处汇总审核分院上报的推荐名单。

5.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根据相关条件和名额分配情况,对学工处汇总的各二级学院上报推荐名单进行评审,入选名单报学校领导审定。

6. 学校审定:学校领导研究审定后,入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

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厅审批。

四、评审材料填写及报送要求

(一)学生个人申请所需材料,上交班级评议

1. 学生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和自身实际情况填写相应的奖助学金申请表,表格必须通过电脑填写完整上交给辅导员填写班级评议意见后再打印。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中职升高职家 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金”、“培贤助学金”的学生必须认真填写好学习成绩情况、提供清晰的与申请条件有关的证明、证书复印件

(如:扶贫手册或低保等贫困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关于贫困证明材料直接把贫困生认定材料附后)

(二)各专业班级辅导员汇总材料及报送要求

1. 收集并检查本专业申请资助的学生申请表及相应申请条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同一学生申请多项资助,将申请表放在前面,证明材料放在后面,逐级审核。

2. 辅导员组织班级评议,将评议通过的学生申请材料签署班级评议意见后汇总上交二级学院。

(三)材料报送的时间要求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中职升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金、培贤助学金评审安排如下(今年我们学校励志奖学金的名额是193个,每个学院推选50个名单,财经学院和艺工学院人数较多,这两个学院推选60个名单。):

内容

终止时间

所需材料

学生填写并打印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附相关材料交至班级评议小组

925-30

相应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学科类竞技证书、校内外实践荣誉证书、贫困证明材料等

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审核

108-9

对申请学生进行评议,严格审核提交的材料。

二级学院审核

1010-11

审核分院范围内申请学生的材料

在分院公示 5 个工作日并提交初次审核通过材料

1012-17

填写《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 2)评审结果应在分院范围内公示,纸质材料送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b@peixianedu.cn

校级评议小组评审

10月18-21日

汇总各分院上交申请资助学生纸质材料进行审核。

提交材料复审并公示结果5个工作日

1021-26

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相关要求

(一)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班级辅导员、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认真学习文件,深入宣传政策,精心组织评审,确保国家奖学金真正用于特别优秀的学生身上;国家励志奖学金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用于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身上;国家助学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 上。

(二)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学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体育锻炼、校纪校规等综合测评的具体指标对照申请条件对学生进行考核,并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三)加强监督,杜绝违纪。各学院要加强奖助学金评审各环节的监督管理,杜绝虚作假、徇私舞弊、平均分配现象,严禁将奖助学金进行二次分配或收缴奖助学金用于班级集体活动。凡有违纪者,一经发现,学院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教育,助困育人。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励志教育,营造和谐的评审氛围,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倡导获奖助学金学生合理消费、勤俭生活,增强学生 缴纳学费的意识。获奖学生如有大吃大喝、铺张浪费、弄虚作假等行为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收回所颁发的奖助学金,取消荣誉称号,对行为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处分者,按规定停发奖助学金。

(五)学院在对贫困新生进行资助时,应事先了解学生在入学前受资助情况,合理适度给予资助,避免重复资助和过度资助。

六、材料归档要求

请二级学院先以学生为单位,按照上述材料顺序:“奖助学金申请表”放在上面,依次放“贫困生认定申请表”、“高调表”贫困证明佐证材料如证书复印件等放在下面,整理之后将每个学生的材料以专业为单位,依次按照年级-班级-困难等级,从特别困难、特殊困难、一般困难、不困难分类排序。

附件:1.2018-2019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培贤国际职业学院学工处

2019 年 9月 24日